建龙微纳 每股股息 : ¥ 0.83 (2024年3月 TTM)

* 除每股数值,比率,百分比,其他数据单位均为百万。数据的货币单位均为当地股票的交易货币单位。

建龙微纳每股股息(Dividends per Share)的相关内容及计算方法如下:

截至2024年3月, 建龙微纳 过去一季度每股股息 为 ¥ 0.00。 建龙微纳 最近12个月 的 每股股息 为 ¥ 0.83。
截至2024年3月, 建龙微纳 过去一季度 股息支付率 为 0.00。 建龙微纳 过去一季度 股息率 % 为 2.64%。
注意信号
盈利能力: 股息支付率 太高
建龙微纳的股息支付率=0.72,有点太高。如果公司的股息支付率太高,甚至可能影响企业后期运营,未来股利可能不会持久。
安全信号
股利分红: 股息率 % 接近5年高点
建龙微纳的股息率 %接近5年高点。
建龙微纳 1年每股股利增长率 % 为 -6.70%。 建龙微纳 3年每股股利增长率 % 为 40.90%。
在过去十年内, 建龙微纳的 3年每股股利增长率 % 最大值为 40.90%, 最小值为 40.90%, 中位数为 40.90%。

点击上方“历史数据”快速查看建龙微纳 每股股息的历史走势;
点击上方“解释说明”快速查看关于建龙微纳 每股股息的详细说明;
点击上方“相关词条”快速查看与每股股息相关的其他指标。


建龙微纳 每股股息 (688357 每股股息) 历史数据

建龙微纳 每股股息的历史年度,季度/半年度走势如下:
建龙微纳 每股股息 年度数据
日期 2013-12 2014-12 2016-12 2017-12 2018-12 2019-12 2020-12 2021-12 2022-12 2023-12
每股股息 - - - - - - 0.30 0.42 0.89 0.83
建龙微纳 每股股息 季度数据
日期 2021-12 2022-03 2022-06 2022-09 2022-12 2023-03 2023-06 2023-09 2023-12 2024-03
每股股息 - - 0.89 - - - 0.83 - - -
* 除每股数值,比率,百分比,其他数据单位均为百万。数据的货币单位均为当地股票的交易货币单位。

建龙微纳 每股股息 (688357 每股股息) 解释说明

1. 股息支付率 又称“股利分配率”或“股利发放率”,是向股东分派的股息占公司盈利的比率。它反映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和股利支付能力。
截至2024年3月建龙微纳 过去一季度 股息支付率 为:
股息支付率 = 季度 每股股息 / 季度 持续经营每股收益
= 0.00 / 0.29
= 0.00
* 除每股数值,比率,百分比,其他数据单位均为百万。数据的货币单位均为当地股票的交易货币单位。
注意信号
盈利能力: 股息支付率 太高
建龙微纳的股息支付率=0.72,有点太高。如果公司的股息支付率太高,甚至可能影响企业后期运营,未来股利可能不会持久。
2. 股息率 % 是过去12个月的股息与当前股价之间的比率。在投资实践中,股息率是衡量企业是否具有投资价值的重要标尺之一。
截至2024年3月建龙微纳 过去一季度 股息率 % 为:
股息率 % = 最近12个月每股股息 / 季度 月末股价
= 0.83 / 31.53
= 2.64%
* 除每股数值,比率,百分比,其他数据单位均为百万。数据的货币单位均为当地股票的交易货币单位。
安全信号
股利分红: 股息率 % 接近5年高点
建龙微纳的股息率 %接近5年高点。

感谢查看价值大师中文站为您提供的建龙微纳每股股息的详细介绍,请点击以下链接查看与建龙微纳每股股息相关的其他词条:


建龙微纳 (688357) 公司简介

一级行业:基础材料
二级行业:化工
公司网站:www.jalon.cn
公司地址: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区产业集聚区工业区军民路7号
公司简介:公司成立于1998年,是国内吸附类分子筛产品研发、生产、销售、服务的综合型领军企业,是以国家新标准认定的“高新技术企业”、“河南省创新型企业”、“洛阳市知识产权重点保护企业”。主要从事无机非金属多孔晶体材料分子筛吸附剂相关产品研发,生产,销售及技术服务的业务,主要产品为分子筛原粉,分子筛活化粉和成型分子筛三大类,所属行业为无机非金属吸附材料,产品广泛用于石油加工、建筑材料、空气制造、环保节能,是国家着力发展的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。发行人获得主要荣誉如下:1、2018年8月,获得了中共河南省委、河南省人民政府联合授予的河南省“成长创新型”优秀非公有制企业称号。2、2016年12月,发行人的“硅谷”商标被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为河南省著名商标。3、2016年4月,获得了河南省国家税务局、河南省地方税务局联合授予的“最美纳税人”称号。4、2015年,获得了河南省科技厅、河南省国资委、河南省总工会、河南省发改委、河南省财政厅、河南省国家税务局、河南省地方税务局、河南省知识产权局联合授予的“河南省创新型企业”称号。